
夫妻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
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这种
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既可以发生在
夫妻登记之前,也可以发生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按
结婚时间划分;二是按双方是否达成共识为标准;三是按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四是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廖女士问:我们
结婚前,丈夫余某
按揭购置了
商品房一套,
房产证登记在他的名下。婚后我们
夫妻共同归还贷款,至今所贷房款已将近还清。不幸的是我们
夫妻之间
感情出现问题,即将到
法院诉讼
离婚,我是一个女同志,又带着小孩,我想我们所住的
商品房应归我所有,
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答:对
离婚案
法院都会尽量调解,但是如果调解不成,你的想法很难得到
法院的支持。你丈夫婚前以个人
财产购买房屋,并
按揭贷款,
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当为你丈夫的个人
财产。在处理
离婚案件时,
法院不会将本属于个人的房产判归另外一方所有。同样道理,
按揭贷款为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对于你们尚未归还的那部分房贷应该由你丈夫个人继续归还。婚后你作为妻子参与了偿还房贷,这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你丈夫个人
财产的性质,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你这一方清偿的部分,你丈夫应当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