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
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因此,对于离职后
公司扣工服折旧费于法无据,属于违反
劳动法的行为。首先,劳动
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
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
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
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其次,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
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
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