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中小企业上市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票经国务院
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
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
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
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
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
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
公司,是指其
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