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哪些情形可受理和不可受理

1个回答

写回答

古乐

2025-07-09 20:57

+ 关注

合同
合同

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财产
财产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2、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3、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4、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5、不符合旅游投诉条件的;

6、《旅游法》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法律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举报有用(4)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