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
列人员有权向国家
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1、
中国,包括
香港和
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及我国
台湾地区的公民和
中国的法人,不论其住所或者营业所是否在
中国境内;2、在
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者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法人、非法人单位;3、同
中国签订有代为受理协议的《利合作条约》的其他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在该国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居民或者单位。【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
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
专利申请,依法授予
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
专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