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
1、《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
合同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办理劳动
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
合同登记
备案和劳动
合同变更登记
备案:(一)初次劳动
合同登记
备案:(1)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
合同登记
备案。(2)
用人单位填写《劳动
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
合同登记
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
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
合同备案专用章”。(二)劳动
合同变更登记
备案:(1)应当在劳动
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
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2)
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
合同登记
备案材料。(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2、双方在签订劳动
合同之后,该
合同自动生效,对
合同进行
备案等于是多了一道保护屏障,至于是否一定要去劳动局
备案视单位自身情况而定,国家并不强制要求,只要用人制度完善,不
备案也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劳动局设有专门的
备案合同办理窗口,具体办理流程以当地劳动局办理窗口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