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
合同。质押
合同就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
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
合同。质押
合同的条款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状况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
合同。质押
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
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
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