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属于实践
合同的有:定金
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保管
合同、借用
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实践
合同与诺成
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
合同成立,实践
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
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八百九十条保管
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
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
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