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6 00:45
取保候审
⒈未经执行单位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⒉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单位报告;
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⒌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关于我们|免责条款|版权声明|侵权举报|隐私政策|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