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
广东178天产假是强制的。根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
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80天的奖励假,
广东省的产假一共是178天。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夫妻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
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