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援助
1、当事人符合
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
法律援助的,到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
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2、当事人所申请的事项应当符合《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申请范围。申请时应当提交符合
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
法律援助或由人民
法院指定辩护:(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
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七)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
律师的;(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
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
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
法律援助;(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
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
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