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
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提出报警的方式,由公安机关出警处理,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可依照治安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受害者是女性还可以向妇联机构求助。受害人还可以向邻居、双方的父母及其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的专业人士包括
婚姻咨询师、
律师、
心理咨询师等等进行求助。【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
婚姻和其他干涉
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
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