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
一、个人转让
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二、《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
股权的所得属于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
财产的收入额减除
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
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
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收入-取得
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
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公司股权转让时缴税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
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
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
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
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
股东变动或者个人
股东所持
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
股东变动信息的《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
股东变更情况说明。3、扣缴义务人应于
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
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
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等。三、《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
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
财产租赁所得;(八)
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