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一、指定管辖在实践中,有时会发生人民
法院因为管辖界限不明出现争议或推诿,或者有管辖权的
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现象。为了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审判,法律赋予了上级人民
法院确定或改变管辖的权力。刑事案件管辖
法院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
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
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
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
法院审判。二、专门管辖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
法院与普通人民
法院之间,各种专门人民
法院以及各专门人民
法院系统内部在受理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
法院是
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
法院。
军事法院管辖违反军人职责和危害国防的
军事的案件。铁路运输
法院管辖的案件是铁路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