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背信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上市
公司及其
股东的合法权益和
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
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
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
犯罪主体是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
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
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四)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上市
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前款罪的上市
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