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
伪造金融票证罪的
立案标准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十张以上的。本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
银行存单等其他
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
信用卡的行为。【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
银行存单等其他
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
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