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
商标侵权案公安局
立案标准是:《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规定:[假冒注册
商标案(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
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
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案(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第七十一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案(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
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
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商标相同的
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
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