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
合同中需要写明以下这些事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
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
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
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
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城市
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
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
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三)
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五)
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七)
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