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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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680522

2025-07-08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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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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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指: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三期是根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作出评定,再由律师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三期鉴定结论结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和当地的生活水平计算得出。

误工费=误工期*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无固定收入的: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所在地法院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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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护理期*护理人员的工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的实际工资

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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