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只签署
离婚协议书不能算
离婚,但是可以
离婚。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
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
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一个
合同,即以
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
离婚或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
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