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09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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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公司成立后,
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在几种法定情况下,
股东可以请求
公司收购其
股权,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
股权。
股东退出
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
公司收购股份(又称
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
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可以收购本
公司股份:(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四)
股东因对
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
公司债券;(六)上市
公司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四)
股东因对
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
公司债券;(六)上市
公司为维护
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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