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也不一定是罪犯。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
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
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经调查确实构成
犯罪的,报
检察院批准逮捕。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不构成
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
犯罪、实行
犯罪或者在
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