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能选择诉讼
离婚的方式。一、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
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
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二、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
婚姻关系的目的。《
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人民
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
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法院应准予
离婚。【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
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
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
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