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婚前
财产,指的是在
结婚前
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
财产,属于个人
财产,
夫妻感情破裂
离婚后,婚前
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如果
夫妻对婚前
财产有特殊的约定,该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在约定中明确表示一方婚前
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的,在
感情破裂时,可以主张该约定分割相关婚前
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以及婚前
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以及婚前
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
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