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17:14
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617号)规定,一般情况下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发票过期未认证严重吗,法律怎样规定
关于我们|免责条款|版权声明|侵权举报|隐私政策|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