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如果你认为被告可能会将他的所有
财产进行隐藏或转移,也逃避他应当承担的责任,导致
法院在执行此案件时无法执行的可能,你完全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
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
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
法院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
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的规定,申请
财产保全措施,也保障你的
财产能顺利的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