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
股东已经按
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
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
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
股东滥用
股东权利或出资不实,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
公司的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股份有限
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
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