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没有
离婚夫妻家庭
财产能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
财产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
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
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
夫妻共同
财产利益行为的,等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
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
财产。
夫妻对共同
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