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拘留四十多天如果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后如何交
保证金呢
取保候审保证金一般是由被
取保候审当事人自己或家属拿着收取
保证金通知书亲自到
银行去交纳,然后由
银行开回执给
取保候审的公安局。
银行的回执入卷存档,除了回执,
银行还要开一个类似存款的收据,这个收据是交给当事人自己或家属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
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应当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