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2、立案审查;

立案
4、开庭审理:
(1)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2)举证质证: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双方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3)法庭辩论:各方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和论证;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件确定的义务或者申请执行;不同意判决的,应当区分情况: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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