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
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
刑事拘留意思如下: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
犯罪、实行
犯罪或者在
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
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
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
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