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起诉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需要提供以下这些材料:第一,房屋买卖
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
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第二,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第三,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相关证明;第四,出卖
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第五,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当然前述证据,只是为了引起诉讼程序的必要的基础证据,具体案件所需证据,还需要根据案件具体诉讼请求以及诉讼思路来安排,以最大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权益、实现诉讼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