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需要。人民
法院受理
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在清理
破产企业
财产和审查
破产企业资金账目时,如果发现出资人应投入的资金没有投入或投入后又抽回的,应在查明原因后依法追回,并列入
破产财产。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法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
公司或者其他
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股东向
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
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
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根据
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会决议,可以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
财产分配请求权等
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经
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
公司可以
股东会决议解除该
股东的
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