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
追讨债务诉讼举证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身份证明、债务证明、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担保抵押证明、
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
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其他证明材料、证人申请书。以上证据在
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
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
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
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