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根据 与贵
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内容,该 工程项目仅名义上归贵
公司承建,实际上归我本人承包、开发、经营、管理。为明确你
公司与我本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一、 工程项目实际上由我承建、开发、经营,为此,该项目的资金、经营、管理、盈亏均由我本人独自负责。若由于该项目引起你
公司经济损失,你
公司享有对我本人的追偿权,包括但不限于你
公司的垫付款、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
律师费等合理开支。二、 本承诺书所指项目若因质量、安全
事故或对第三人造成
财产、人身损害引起你
公司赔偿,我本人保证该赔偿费用依法享有对我本人的追偿权。三、 若因本项目引起未支付民工工资、工程款、材料款等造成你
公司代为垫付损失,你
公司可以向我本人追偿付款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四、 若因该项目引起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你
公司,我同意对你
公司承担全部行政处罚责任,包括其他合理性开支。五、 若因该项目引发的所有经济纠纷与法律责任,均由我本人承担,与你
公司无关。特此承诺。承诺人: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