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一、交通
事故何时能协商处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
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
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
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
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可以报警。二、交通
事故后什么情况该报警交通
事故发生后,出现以下情况的时候应当立即报警:(一)造成人身伤亡的;(二)造成较大
财产损失的;(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
保险标志的;(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五)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
麻醉药品的;(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
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七)当事人不能自行
移动车辆的;(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