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
本来就是共同
财产的,那么新分的房子就属于
夫妻共同
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一方
财产,那么新分的房子就只属于一方。但是,如果新增的房产加名,那么按照登记的份额为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
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