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可通过下列流程办理:1、记名
股票进行转让,即
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2、转让后由
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
股东名册;3、无记名
股票的转让,由
股东将该
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
股票,由
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
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
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
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
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
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
股票的转让,由
股东将该
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