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
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
合同是受遣人为派遣人提供服务的
合同。劳动
合同是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
合同。2、
合同目的不同。劳务派遣
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派遣人对受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
合同标的,而劳动
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
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务派遣
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
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劳动法对
合同的订立程序、
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
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
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
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
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是
领导和被
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派遣
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
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
合同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
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