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
1、企业在申请
破产后需要还债。
破产企业需要按照下列顺序来还债:首先是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
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
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是普通
破产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
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保险费用和
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
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