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
公司报告并由上市
公司在
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一)上年末所持本
公司股份数量;(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六)
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风险提示: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
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