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
公司股东作为
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在,对于
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定的特殊情形下,
公司股东也必须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
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
公司出资的非货币
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
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
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