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一、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
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公司宣告
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
公司,对
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二、
公司或者债权人向人民
法院提出
破产申请后,人民
法院裁定受理的才进入
破产程序。三、
公司依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
公司的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股份有限
公司的清算组由
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四、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