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
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
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
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
公司的
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
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
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
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
公司的
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