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9 13:50
律师
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
民法典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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