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1、技术转让
合同包括
专利权转让
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
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和非
专利技术转让
合同。其中
专利申请权转让、非
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
合同,适用“技术
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
专利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
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万分之五税率。2、技术咨询
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
合同。应适用“技术
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技术服务
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
合同、技术培训
合同和技术中介
合同。应适用“技术
合同”税目,万分之三税率。技术服务
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技术
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
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
合同。应适用加工承揽
合同税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税目,万分之五税率。法律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
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技术转让包括:
专利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和非
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
专利申请权转让、非
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
合同,适用“技术
合同”税目;
专利权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
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