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01 18:40
+ 关注
公司
公司合并无效的原因如下:一、
公司合并的决议没有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
公司合并没有经主管机关批准。三、
公司合同后对于合并前
公司的债务债权人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但
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
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
公司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举报有用(4)分享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