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
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
公司登记机关
备案。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4、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
股东会或
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
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
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
财产。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7、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
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人民
法院确认。8、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