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坠物
1、
高空坠物因果关系的规定,
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人身或者
财产损害的,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
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除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具备侵害可能性的,其他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财产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