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拖欠工资赔偿金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其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拖欠工资
3、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事实,经向
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后,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